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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内部抢单后的化解
●夺单化解像"判决"
对于内部恶意的抢单事件,企业高层的处理要果断干脆,像法官一样迅速裁决,分清各方是非,给予不同惩罚。例如中科软件集团曾出现过十几家子公司各自为政,在其13家子公司中,有3家公司在做ERP业务,4家公司在做办公自动化,相互之间没有协调,内部抢夺订单,以及卖单,自己有单子做不了,就卖给其他厂商的现象时有发生。集团为此召开密秘紧急会议,对内部的相关人员及时处理,并调整组织架构。在处理过程中,企业应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个别"业务高手"可能会严重影响整个销售系统的效率,制度再严也会有少量营销人员"腐败变质",这时企业要对这些害群之马进行处理,要注意一要坚决,二要及时。要始终保持营销队伍的纯洁性。
●撞单化解像"仲裁"
对于内部的撞单或非恶意的抢单,企业高层的化解手法更偏向仲裁模式。当制度或销售管理系统还不够完善时,企业高层更要采用说服的方式,争取能达成一致,将企业内部的冲突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企业高层组织当事人共同来协商探讨,采取最有利企业整理利益的方法来重新分配各方利益。由于抢单的各方都没有主观上的错误,但是企业仍然要做出某种会让一方损失利益的选择。所以协商和某一方的妥协至关重要。
●销售佣金调配
大部分抢单都是由于销售佣金的利益而起,发生抢单之后,销售佣金的调配成为化解焦点。
调配销售佣金第一步便是确定各抢单当事人责任及贡献大小。责任及贡献大小的判定有这样几个基本原则:单方恶意抢单者承担完全责任,不能取得任何收益;双方互相恶意抢单的,原来的销售佣金企业应不发放,以弥补恶意抢单造成企业利润的损失;无意撞单的,企业按注册制或先来先得为前提,确定主要负责销售人员提取销售佣金,再从中根据抢单者对业务销售成交的贡献度适当分配销售佣金。对于其他部门抢单的,也应将销售业务先暂时统计到对口的销售部门,对其他部门相关人员分配一定的销售佣金。
初次抢单事件后销售佣金的调配应该确定一些利益分享的原则。因为抢单除了恶意抢单是企业严令禁止之外,其他的抢单形式都存在其他人员或部门对销售签单有或多或少的贡献。企业即不鼓励内部抢单,但是也不宜打击其他人员或部门对销售的贡献愿望。销售佣金以对口销售人员为主体发放,企业同时也可强制规定销售人员将其中部分佣金拿出来以奖励其他有贡献人员,这样方能使其他人员或部门尽力支持对口销售人员展开销售工作,多股力量拧成一股绳,抢单自然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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